想“混关”进新加坡?42岁男子尾随他人闯关,下场是4周监禁
2026-01-07 11:21
一名42岁的马来西亚男子日前因企图非法进入新加坡而被判刑入狱四周。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官方发布的新闻稿,这名被告在没有携带有效旅行证件的情况下,于2025年12月22日试图通过大士关卡进入新加坡境内。
当时他出现在巴士大厅的通关区域,试图“尾随”一名正在使用自动通关系统的旅客,企图借助对方通关记录悄然进入境内。然而,这一行为很快被自动检测系统发现,并触发了警报。现场的一名ICA官员立即干预,将该男子与前方的旅客一并拦下。经核查,该男子并未携带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。
在随后的调查和讯问中,这名男子承认了故意尾随他人试图非法入境的行为。根据1959年《移民法》第5A(1)(b)条文规定,未能在出入境时出示有效证件即属违法,新加坡法律对此类行为设有相应的处罚机制。最严重的处罚可包括高达2000新币的罚款、最长六个月的监禁,或两者并罚。在本案中,法院裁定该男子需服刑四周。
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重申,无论是入境还是出境,每位旅客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,向移民官员出示有效的旅行证件。ICA官员表示,这一制度不仅是确保国家边境安全的基本要求,也是对所有合法旅客权益的保护。